回首頁與我們連絡
組織架構 學術活動 醫檢新知 衛教專區 推薦網站 檢查結果解讀 各組介紹
 
 
 
結核病Tuberculosis
連偉成/盧彥伶/陳婉青陳宜君
摘錄自疾病管制局人畜共通傳染病防治網

 

一、病原特性
結核病是一種古老的傳染病,在1882年由德國醫師柯霍(Koch)發現, 其致病菌為結核分枝桿菌(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是一種耐酸菌 ,為緩慢生長不具染色原的短桿狀細菌。除了結核分枝桿菌引起結核病外, 牛型分枝桿菌(Mycobacterium bovis)亦為人類重要的病原菌,偶爾引起 胸或腹部的肉芽腫病變。此外,其他分枝桿菌對人類亦有不同程度之致病力 ,對免疫功能正常的兒童,不會引起肺炎,但可能引起淋巴腺病變。
二、流行病學
結核病目前仍普遍存在於全世界,全球約有近三分之一人口受結核菌感 染,每年新發生的結核病患為八百萬人以上,死亡人數約三百萬人。雖然任 何年齡的兒童都有可能感染結核病,但其中以嬰兒及青春後期的青少年危險 性最高,以發生率而言,男性比女性高,老年比年輕高,社會階層低的比社 會階層高的高。結核病的傳染主要是因吸入開放性肺結核病患所咳出的結核 菌而感染。經治療後之患者,其感染持續的時間,視病人痰中結核菌數及咳 嗽程度而定,通常可以持續數週。台灣目前有50%的通報病人為大於65歲的 老年人口,除了低社經地位的流動人口,原住民及兒童是屬於高危險群人口 以外,再加上愛滋病,接受化療、免疫抑制劑等免疫不全的病患數量增加, 將為結核病防治上需要特別加強之處。
三、傳染窩
開放性肺結核病病人是主要傳染源,當此病人之痰液每毫升含結核菌在 十萬個以上時,病人家中之感染率可達4%以上,且病人咳嗽、打噴嚏的噴出 微滴,凡直徑在2um 左右之微滴皆可被吸入肺中而使人感染。結核菌在痰液 中可以存活很久,經乾燥後,結核菌附在塵埃上隨風飛揚而引起感染。此外 ,受污染的食物、器具或感染結核病菌之動物均為感染源。
四、臨床診斷及鑑別

結核菌可藉由空氣傳播,一般人受結核菌感染,終生發病機會10-20%。 所造成的肺部感染有兩種型態:初次感染和後初次感染(post-primary infection)。初次感染多半見於小孩子或是愛滋病患,好發於肺部中下肺葉 併肺門或中膈腔淋巴結腫大,原發病灶在數月後形成鈣化及肋膜積水。大部 分的人可能僅有輕微或沒有症狀,但在小孩或是免疫功能低下的病患(如HIV 感染者),會造成漸進性病變,這是因為在孩童的肺門淋巴結有時會腫的很大 ,近而壓迫支氣管造成肺部塌陷,或是藉由血循,發生栗粒結核或肺外結核。 即使初次感染之後病情已被控制,但是結核菌並不會完全從人體中根除,而 是少數病菌僭伏著,當宿主與結核菌之間的平衡被打破,會再變成活動性結 核,此稱為後初次感染,好發於肺尖、上肺葉後段或下肺葉上段。肺部症狀 也以咳嗽、咳痰、咳血常見,偶有胸痛的情形。其它全身性症狀較不具特異 性,如發燒、夜間盜汗、厭食、疲憊、消瘦等。有可能重新得到另一次感染 而發病。以上這兩種稱為初次後感染,好發於肺尖、上肺葉後段或下肺葉上 段。
另結核病也可以發生在人體任何器官或組織,如淋巴結、胸膜、泌尿生 殖道、骨骼關節、腦膜、腹膜、心包膜等,在愛滋病患及兒童較為常見,可 因波及不同的器官而有不同的臨床表現。 由於台灣為結核病中高盛行率的國家,針對咳嗽超過3 週的病患,或是 不明熱病患,需與結核病做鑑別診斷。一般而言,結核病引起的全身性症狀 較不具特異性:發燒、夜間盜汗、厭食、疲憊、消瘦等。若因波及肺部而產 生的症狀則以咳嗽、咳痰、咳血常見,偶有胸痛的情形。其它可因波及不同 的器官而有不同的臨床表現。
非結核分枝桿菌:造成非結核分枝桿菌的人畜感染以分枝桿菌屬Avium 複合體(Mycobacterium avium-intracellulare complex;MAC)和牛型分枝 桿菌最為常見。臨床症狀和結核病類似,可造成肺部疾病、淋巴結、或是全 身瀰漫性感染。牛型分枝桿菌感染在台灣並不常見。全身瀰漫性MAC 感染常 見於愛滋病患。 臨床診斷:對於疑似結核病患肺部感染,胸部X光檢查、痰塗片及培養 是非常重要的診斷工具。肺外感染的診斷則需配合組織病理切片和相關培養
結果。牛型分支桿菌,臨床症狀與結核菌類似,診斷仍以培養結果為主。在 已開發國家,佔其結核病中0.5-7.2%。而台灣約有0.5%結核菌分離株為牛型 分支桿菌。

五、實驗室及其他檢查
胸部X光檢查發現肺門淋巴線腫大,肺部有浸潤型病灶或空洞病灶,表示 病人可能患有結核病,確定診斷要靠從胃液、痰、尿及其他體液或組織中分 離出結核菌。結核菌生長得很慢,一般培養方式可能需8至10週,如果採用 液態培養基MGIT(mycobacteria growth indicator tube)系統可以縮短至 2至4週,若再併用DNA探針可以使時間更為減少。利用結核菌素測驗也可協 助診斷結核菌之感染。通常感染結核菌後,在2至10週後會產生陽性的結核 菌素反應,有利於感染者診斷及預防性投藥,目前正在發展甲型干擾素測試 的方法診斷感染,可望在未來提供診斷的依據。
開放性肺結核病患的接觸者,免疫功能若有問題者以及12歲以下的居家 接觸者,均要做皮膚試驗及X光檢查。
六、治療及預後
早期沒有有效藥物之前,一半以上的肺結核病患會在兩年內死亡。結核 病是一種可被治癒的疾病,但治療是非常困難的。現在使用四合一的6個月 標準治療療程isoniazid(INH)+rifampin(RMP)+ethambutol(EMB)+pyrazinamide (PZA)2個月加強期;再予INH+RMP+EMB4個月持續期(如藥敏試驗顯示INH和RMP 均有效時,可停用EMB),如果治療滿2個月但痰培養持續陽性的病人、或同時 併有糖尿病、矽肺症、結核瘤開洞未癒合、或最初前兩個月的藥物沒有包含 PZA的患者,則後續治療要持續7個月,亦即合併需治療至少9個月。所有的90~95%病人,理論上在第三個月的療程末,痰培養應該都轉為陰性,如果至 第五個月,痰培養仍為陽性則為治療失敗。治療失敗的原因多半為服藥順從 性不足,其次是抗藥菌株的問題。大部分肺外結核治療時間與肺結核相同, 但目前台灣仍建議以每天服藥為原則,在前二個月使用上述四種藥物,如果 服藥二個月後痰液再培養為陰性,則後續治療以Isoniazid和Rifampin繼續四 個月療程,否則需繼續七個月的療程;若最初前兩個月的藥物沒有包含Pyrazinamide,則後續治療也是要持續七個月。另外,如果是結核菌腦膜炎, 全部需要12個月的療程。骨骼關節炎則需6~9個月的療程。結核病在心包膜炎 或腦膜炎的病患可考慮在最初治療時合併類固醇使用。
七、預防與感染控制
感染控制:(一)採取標準及空氣防護措施。(二)開放性肺結核病可居 家隔離治療並在規則服藥2週降低傳染率後,始得照常的工作。隔離期間請病患 及照護者和訪客均須戴口罩。若病情嚴重者、不遵醫囑或出現藥物副作用者需
住院治療。(三)一般日常照護措施:(1)肺結核病人打噴嚏或咳嗽的時候, 應該用手帕掩蓋口鼻。(2)痰或分泌物應以焚燒、高壓消毒或以沖水馬桶沖掉 來處理。(3)居住環境避免過度擁擠且應該保持空氣流通,陽光充足,減少空氣
中的結核菌密度,就能減少傳染的機會。(4)建議均衡飲食,對於極度惡病質羸 弱患者,則考慮提供高蛋白奶品或鼻管灌飲食。絕對禁菸及酗酒等惡習。 (5)病人日常衣物、被褥應經常換洗、曝曬或照紫外線燈消毒。(6)與感染個案
共同居住或一天內接觸8小時以上之接觸者,需進行胸部X光檢查。(7)世界衛生 組織明確的建議:罹患傳染性肺結核病的乘客,直至不具傳染性為止之期間, 應該延遲搭乘大眾航空器的長旅程(超過八小時);或傳染性之多重抗藥性 (MDR)結核病患無論搭乘時間長短,均應該延遲其旅行計畫,直至培養結果為 陰性。所以,罹患傳染性肺結核病的乘客,應該延遲其搭乘大眾航空器的飛行 計畫,直至不具傳染性為止。
預防措施:(1)教導民眾認識疾病傳染方式、防治方法,以期能早期診斷 與治療。(2)改善居住環境,避免過度擁擠,以減少疾病傳染機會。(3)普及 醫療資源,充實醫療設備,以方便病人,接觸者及疑似患者之檢查、治療或 住院。(4)加強病人之追蹤管理,做家庭訪視,以直接監督病人服藥,並安排 複查,接觸者檢查及預防接種。(5)接受卡介苗預防注射:接種卡介苗可以預防 幼兒的結核病,尤其是結核性腦膜炎和瀰漫性結核病,減少死亡率。
八、通報方式及時限
多重抗藥性結核病屬第二類法定傳染病,醫師診斷後,須於24小時內以 上網、傳真或電話等方式通報;結核病屬第三類法定傳染病,醫師診斷後, 須於1週內以上網、傳真或電話等方式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