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推動小組會議決議辦理公告。
二、為維護輸血安全,輸血及備血時,護理同仁需要依照醫
囑方可執行抽血及進行輸血作業。
三、執行輸備血流程需依照標準作業程序,由兩位醫護人員
共同核對,並用條碼機掃描病人手圈,核對基本資料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