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院異常檢驗值通報及回覆作業修訂
說明:
一、自101年04月01日起病檢科異常檢驗值停止列印主治醫師紅色紙本通知單。
二、101年04月16日起依「101年異常檢驗值通報及回覆作業檢討會議」之決議
,並經101年03月「院務會議」通過,將異常檢驗值之回覆作業方式調整為兩

階段(附件一):
※ 步驟1:維持現況以PHS回覆,但回覆內容調整為「已收到簡訊通知,稍後
回覆處置情況 」。
※ 步驟2:請於24小時內至電腦回覆處置情形。
三、101年04月16日起全院共通危機值通報項目異動,各科申請設定之危機值
項目及通報範圍亦同步上線。(危機值通報項目及通報範圍,請見附件二或
於病檢科網頁查詢)
四、以上內容若有疑義,請洽病理檢驗科品管醫檢師陳兆平(分機2124或PHS
簡碼915397)。
附件下載:常檢驗值通報及回覆作業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