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為焦慮之母!
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精神科 周勵志主任
每個人都有一些基本的情緒,會在感到不安或不自在的時候表達出來。以焦慮來說,通常指的是一個人在面臨危險狀況時,如在彎曲的山路開車所感到的一種特別的、不舒服的感覺;另外,當一個人受到挫折時,像是,對別人示好卻遭到拒絕,就會感受到生氣的情緒。還有憂鬱是在發生失落的狀況時,如,親人過世時就會出現的情緒。
感到壓力的時刻,也就是感到內心衝突的時刻。同時有兩個目標在競爭就會導致衝突;說明白一點,同時要去做兩件事情,就會導致心理的衝突感。在心理理上所指的衝突型式有三種:
一、雙趨衝突: 在當兩個目標都是所欲求的,但卻祇能到一個時,所發生的心理反應,就是處在「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這種雙趨衝突之下。
二、雙避衝突: 在當兩個目標都讓人避之惟恐不及時,所產生的心理反應,例如,一個小孩被迫選擇上床睡覺或做不喜歡的功課時所面臨的便是種雙避衝突。
三、趨避衝突:一個目標同時存在著正面及負面的結果,所產生的心理反應。
每個人都有過類似經驗。舉例來說,結婚可以讓一個人有持久而穩定的人際關係網路,可以和所愛的人分享生活,共渡一生;但結婚也會讓一個人失去自由感與獨立感,也無可避免的增加許多的責任與義務。日常生活中的壓力,多半來自這種衝突。
心理學的學習理論中的「制約 」常被用來解釋壓力的形成原因。簡單來說,當一個負面的刺激與前述的各種情緒連在一起時,就變成所謂的壓力,而其所引起的心理和生理反應便可稱做緊張。
像俗語所說的:「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當壓力造成焦慮後,一個人無法成功地控制焦慮,則焦慮就變成可預期的。當焦慮來臨時,一個人就會用各種方法如逃跑或躲避,來使自己儘可能的遠離壓力刺激,以減少早先存在害怕或焦慮。用一個例子來解釋這個模式:當工廠領班受老闆交代要去開除手下某個工人時,可能是非常尷尬的、難堪的;尤其,如果這個領班在先前已有過失敗的處理經驗時更是如此。這位領班的應付方法可能是,儘量拖延時間不願去面對,或用曖昧字眼來說明這件事,甚至是將責任再推卸給其他人。
這樣一來,引起焦慮的最原始原因就顯得不是那麼的重要了。問題是,用逃避的方式並不能解決所有的事情, 遇到壓力時最好的方式是去面對它,找出最好的解決之道。
(轉載自 社團法人臺灣向日葵全人關懷協會網頁 祥和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