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反社會人格 罪惡元兇
新光醫院 精神科主治醫師張尚文
現今社會犯罪率居高不下,到底這些罪犯的憐憫之心、善惡之分是否存在?皆令社會大眾匪夷所思。有許多因素促使他們犯罪,但就其對暴力衝突無動於衷的表現看來,在心理學中稱這類人為「反社會人格違常」。
白曉燕命案震驚當時社會,讓大眾對「反社會人格」有更多的關注與好奇。陳、高兩人是否真的是反社會人格,需更多背景資料和診斷會談,否則難以論斷。然而對「反社會人格違常」的認識,牽涉到犯罪偵防和獄政司法治安,確實值得社會各界深切思考研究。
反社會人格違常的人,多半在兒童時期常有逃家逃學和偷盜行為,在學校經常是劣等生。青春期前後,其病態行為更為明顯,違法亂紀、酗酒吸毒,不斷的衝動攻擊和魯莽犯罪,使他們成為監獄的常客。成年後,這種衝動暴亂的性格會逐漸減緩,到了中年,約僅三分之一有明顯的社會病態行為,而六十五歲以後這種反社會人格幾乎減弱甚至不存在了。
心理學上認為這類人缺乏感知他人和自己情感的能力,所以對不良行為造成他人的痛苦,無知無覺,不能感同身受,也無法感受自己的焦慮恐懼,更無良心譴責或羞愧,所以懲罰或犯罪後果的處置,對他們毫無警惕作用。